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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洁员刘女士在工作中突然倒地身亡,后被诊断为工亡,由此产生的理赔费用该谁出呢?是派去的保洁公司还是物业公司呢?
昨日;法院判定,谁给缴纳保险谁就负责赔偿,理当是保洁公司。
刘大姐今年50岁,是由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职工,由去年派到某商场从事保洁工作,物业公司将刘大姐的打到通过保洁公司的账户,再由保洁公司发放给保洁员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。
在几年的7月份刘大姐工作期间突然倒地身亡,检查出后是工伤,由于赔偿问题惹起了争议。近日,刘大姐的女儿向法院提出了申诉,要求派遣的公司和物业赔偿不住自己40万元。
终法院判定,由派遣公司向刘大姐的女儿支付费用和死亡补助金,物业公司承担责任,责任的赔偿金额是按照相关规定,按照职工六个月的平均工资算,以人均收录的20倍的金额,两项加起来总共是36万,这些钱应该有谁出呢,双方为此上了法庭。
由于明确规定,刘大姐是劳务公司派遣的员工,合同也是和劳务公司签订的,保险也都是劳务公司上的,一切手续也都是劳务派遣的公司负责的,和物业没有直接联系,所以法院判定,赔偿金有劳务派遣公司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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